2020年12月9日,澳门新浦新京印发了《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,进一步完善企业党风廉洁建设监督体系,解决非党员、非监察对象员工违纪违规行为无相关处理依据的问题,实现了监督全覆盖、监督无死角。
《办法》主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《蚌埠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党纪法规制定,共八章六十七条,明确了适用范围、惩处种类、责任界定、违纪违规行为种类以及处理程序等具体内容,既对员工行为具有约束作用,也是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重要依据。
该《办法》是澳门新浦新京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,从严从实加强员工队伍纪律建设,规范员工从业行为,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、保护员工合法权益、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,为澳门新浦新京全面依法依规治企、从严治企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。